迎面车辆碰撞预防辅助系统
碰撞预防辅助系统1可通过转向辅助功能为驾驶员提供帮助,避免与迎面车道来车发生碰撞。该功能还可降低车辆速度,从而在其他车辆侵入自己车道时减小碰撞力。
本车车道相遇
如果迎面而来的车辆驶入本车车道并且碰撞无法避免,该功能可降低车辆的速度,以减轻碰撞的严重程度。
![PS2-21w22-City Safety, brakes for oncoming vehicles](https://www.volvocars.com/images/support/img3893364159d79edfc0a801521986f1c7_1_--_--_VOICEpnghigh.png)
您的车辆
迎面车辆
要使此功能起作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您的车辆必须以4公里/小时(3英里/小时)以上的车速行驶
- 该路段必须是直路
- 您车辆行驶的车道必须具有清晰的车道标记
- 您的车辆必须位于自己的车道中
- 迎面来车必须在您的车辆行驶车道的标线内
- 迎面来车必须开启大灯
- 此功能只适用于“车头与车头”的碰撞
- 此功能只能检测四轮车辆。
如果漂移到迎面车道
该功能可在驾驶员因精神不集中而未注意到车辆正在进入迎面车道时为其提供帮助。
![PS2-2007-Steering assist avoiding oncoming vehicle](https://www.volvocars.com/images/support/img81cc5286dbb84534c0a801523cec7234_1_--_--_VOICEpnghigh.png)
迎面车辆
您的车辆
当车速介于60-140公里/小时(37-87英里/小时)且车道标线/边线清晰可见时,此功能启用。
如果车辆即将偏离自身车道,同时迎面车辆正在靠近,该功能可帮助驾驶员将车辆转回自身车道行驶。
但是,如果使用转向灯,该功能将不会干预转向辅助。如果该功能检测到驾驶员正在主动驾驶车辆,该功能将延迟启用。
警告
由于与迎面驶来的车辆即将发生碰撞而采取的警告和制动干预总是来得很迟。
注意
此功能使用车辆的摄像头和/或雷达单元,这些装置具有一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