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式远光灯
主动式远光灯使用挡风玻璃上缘的一个摄像头传感器探测迎面车辆的大灯光束或前面车辆的尾灯,然后将远光灯转换为近光灯或适应性功能。
在黑夜中行驶,当车速约为20公里/小时(约12英里/小时) 或以上时,该功能可启动。该功能还可将路灯因素考虑在内。当摄像头传感器不再能够检测到任何迎面车辆或前方车辆时,大约一秒钟后远光灯再次打开。
启用主动式远光灯
通过将左侧拨杆开关转至位置启用和停用主动式远光灯。然后,旋转环回到位置。主动式远光灯激活时,数字仪表盘上的符号亮起并发出白色光。当远光灯启用时,蓝色符号闪烁。
如果主动式远光灯在远光灯开启时停用,灯光将立即切换至近光灯。
主动式远光灯无需在每次启动车辆时重新启用。
适应性功能
主动式远光灯具有适应性功能。在这种情况下,与传统防眩目功能不同,远光灯继续照射迎面驶来车辆或前方车辆的两侧。仅直接照向车辆的光束部分才会变暗。
远光灯光束部分减弱,即如果远光灯光束照射亮度略微大于近光灯光束,符号将在数字仪表盘中闪烁蓝色光。
在高速公路行驶或处于较高车速时,系统可能从自适应功能切换至自动功能。
主动式远光灯的限制
此功能基于的摄像头传感器受到某些限制。
如果此符号显示在数字仪表盘内,同时显示消息主动远光灯 暂时不可用,则必须手动执行远光灯和近光灯之间的切换。当这些消息显示时,符号熄灭。
如果此符号与消息Windscreen sensor blocked See Manual 同时显示,则发生同样情况。
在浓雾或大雨等情况下,主动式远光灯可能暂时不可用。主动式远光灯再次可用,或挡风玻璃传感器不再被遮蔽时,消息熄灭且符号亮起。
警告
主动式远光灯是一种辅助装置,在条件适宜的情况下,为您使用理想的光束照射方式提供帮助。
在交通状况或天气条件需要的情况下,驾驶员始终担负手动转换远光灯和近光灯的责任。